河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史话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18/8/8 8:45:00 来源:佚名 访问量:(0)
新中国成立时,语言隔阂十分严重,全省人口中的8 0%是文盲,劳动者素质较低,严重地制约着我省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的进程。在新政权刚刚建立,百废待兴,任务繁重的情况,省政府审时度势,高瞻远瞩,从巩固人民政权,加强民族团,建设社会主义强大国家的高度,及时地把发展文化教育事业,提高广大工农群众的文化素质提上议事日程。改造旧教育,创建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教育成为教育战线的中心任务。
1950年2月,省教育厅即提出了加强工农教育为主的工作方,采取开展扫盲和工农识字教育,开办工农业余学、干部文化补习学校、工农速成学校和速成班等办法,使广大工农群众及其子女得到受教育的机会。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积极落实语言文字工作政策,开始加强语言文字工作。1952年8月,省教育厅、省总工会根据教育部和省政府指示,联合召开推行速成识字法工作会议,举办了第一批速成识字法教师训练班。9月,成立了河南省识字运动委员会,11月,省政府颁发《河南省1952年推行速成识字法开展扫除文盲运动计划》,在全省范围内广泛掀起推行速成识字法热潮,有力地推动了扫盲运动的开展。可见,文字改革及语言文字工作一开始就是为发展工农教育、提高人民文化水平服务的。
从5 0年代中期开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行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的一系列决定和指示,随着语文字各项规范标准的陆续出台,我省对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和师范院校提出了落实三大任务的明确要求,加大了行政推进力度,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全面展开。1956年1月,国务院公布汉字简化方案后,河南省各级各类学校遵照执行,开始推行使用简化字。7月,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成立河南省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由中科院学部委员、著名哲学家、史学家稽文甫任主任。1957年3月,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在学校中积极推广普通话的几点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必须把推广普通话列入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必须把推行普通话列入教学计划。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省教育厅还建立了推广普通话办公室。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如开展汉语方言普查,举办普通话语音研究班、教师训练班,召开普通话教学成绩观摩会、汇报会,举办普通话语音教学广播讲座,制定课程教学标准,对在学校教育中使用规范汉字,在小学阶段教授汉语拼音,运用拼音识字扫除文盲提出要求等等。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中小学和师范院校逐步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坚持教授简化字和汉语拼音。广大教师和学生对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表现出极大热情,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建国后的1 7年,我省的教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为保障工农群众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发展,克服语言隔阂,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国民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奠定了基础。
1 9 6 6年至l 9 7 6年,“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教育事业,包括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遭到严重破坏。“文化大革命”结束,党的十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在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指引下,教育战线全面拨乱反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又开展起来,1978年,省教育局发出通知,要求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普通话和汉语拼音教学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类学校教师凡是能够说普通话的都要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普通话和汉语拼音的师资培训工作要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资培训计划。从1979年开始,省教育厅又设立语言文字办公室,负责这项工作。
八十年代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6部教育法律。国务院颁布了1 6项教育行政法规,原国家教委发布了2 0 0多个教育行政规章,我国教育的法律法规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其中《教育法》根据我国《宪法》的有关条款,明确规定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幼儿园管理条例》、《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等也对学校教育教学和各种活动的用语作出了规定,为进一步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1986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确定了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和任务。
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和方针、政策,结合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逐步加大普及普通话、推行规范字和《汉语拼音方案》的工作力度,努力增强教师和学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不断得到发展。我省在“抓好中师,促进高师和中小学,带动普通高校和全社会普及普通话”方面创造了新鲜活泼的经验。其主要做法:抓骨干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推普队伍;抓口语教学,加强师范生的职业技能训练;抓达标验,促推普经常化、制度化。这些做法得到国家语委、国家教委的赞同。九十年代中期以来,我省进一步加强了语言文字工作。1996年,我省建立了河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随着大多数市地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的恢复、建立和语言文字工作网络的逐步形成,我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宏观管理、行政推进力度和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王作效果日益显著。省语委、原省教委转发了国家语委和原国家教委制定的学校推广、普及普通话系列评估标准,并对师范院校、职业学校和中小学的普及普通话工作有计划地进行检查评估;要求职业学校开设普通话口语课,并为职业学校编写教材,培训师资;制定了师范院校和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实行《普通话水平合格证书》的制度;教育系统实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制度;对部分教师及师范院校毕业生提出了普通话等级要求,并开展了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师范生、职专生的测试成绩与毕业证挂钩,教师的测试成绩作为推荐晋升职称的条件之一。
从1998年起,每年一届的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开始举行。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作为基本力量积极参与,对全社会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全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从一般性号召提倡逐步转向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评估,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同宣传引导相结合,从主要在师范院校和中小学开展逐步扩大到各级各类学校,从主要在语文教学中开展逐步拓展到学校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从城镇学校扩展到乡学校。目前,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在学校教学领域已占据主导地位,普通话在师范院校和部分其他学校已成为教学语言,全省有10所中师已初步实现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一批语言文字工作的先进学校和先进工作者涌现出来。
为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开始开设计算机课程,以汉语拼音为基础的计算机汉字码输入方法普遍使用。推广普通话、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整理简化汉字等方面的成果,越来越多地用于中文信息处理,为我省计算机的普及和国民经济信息化进程的加快提供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