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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14/6/10 17:24:12    来源:语委办    访问量:(0

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这是在1955年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上确定的。这个定义实质上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提出了普通话的标准,那么这些标准如何理解呢?
“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指的是以北京话的语音系统为标准,并不是把北京话一切读法全部照搬,普通话并不等于北京话。从1956年开始,国家对北京土话的字音进行了多次审订,制定了普通话的标准读音。因此,普通话的语音标准,当前应该以1985年公布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以及1996年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为规范。
就词汇标准来看,普通话“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指的是以广大北方话地区普遍通行的说法为准,同时也要从其他方言吸取所需要的词语。北方话词语中也有许多北方各地的土语,不能把所有北方话的词汇都作为普通话的词汇,要有一个选择。有的非北方话地区的方言词有特殊的意义和表达力,北方话里没有相应的同义词,这样的词语可以吸收到普通话词汇中来。普通话所选择的词汇,一般都是流行较广而且早就用于书面上的词语。近年来,国家语委正在组织人力编写《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将对普通话词汇进一步作出规范。
普通话的语法标准是“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这个标准包括四个方面意思:“典范”就是排除不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作为语法规范;“白话文”就是排除文言文;“现代白话文”就是排除五四以前的早期白话文;“著作”就是指普通话的书面形式,它建立在口语基础上,但又不等于一般的口语,而是经过加工、提炼的语言。

哪些行业人员必须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要求是什么?

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广播电影电视部1994年10月30日联合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办法(试行)》,将测试工作的重点放在普通话水平需要达到一级或二级的人员。测试对象是:194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现年满18岁(个别可放宽到16岁)之间的下列人员:
一、 中小学教师;
二、中等师范学校教师和高等院校文科教师;
三、师范院校毕业生(高等师范里,首先是文科类毕业生);
四、广播、电视、电影、戏剧以及外语、旅游等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毕业生;
五、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
六、从事电影、电视剧、话剧表演和影视配音的专业人员;
七、其他应当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和自愿申请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
普通话水平测试是一种目标参照性考试,是对应试人掌握和运用普通话规范程度的检测,是对应试人运用普通话进行交际的能力水平的测试和评价。它的等级标准共为三级,每级又划分成两个等第,即甲等和乙等。获一级甲等的测试要求是总分在97分(含97分)以上;一级乙等是在92分(含92分)以上。二级甲等在87分(含87分)以上;二级乙等在80分(含80分)以上。三级甲等在70分(含70分)以上;三级乙等在60分(含60分)以上。
现阶段对一些岗位和专业人员的普通话等级要求是:
(一)教师和师范院校毕业生达到二级或一级水平,语文科教师应略高于其他学科教师的水平;
(二)专门从事普通话语音教学的教师和从事广播、电影、电视剧、话剧表演、配音的专业人员,以及与此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应达到一级甲等或一级乙等水平。

什么是规范汉字?

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体字、简化字以及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

正体字以1955年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选用的字为准。不过该表公布后又作了几次调整,一共恢复使用了28个被淘汰的异体字(参见“学习《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一题)。

简化字以1986年10月由国务院批准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中所收的简化字为准。

传承字是指历史上流传下来沿用至今,未加整理简化或不需要整理简化的字。

规范汉字的字形以1988年国家语委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规定的新字形为准。

此外,作为现行规范汉字的依据的还有:1977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国家标准计量局发布的《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表》、1981年国家标准总局发布的《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1955年到1964年经国务院批准更改的地名生僻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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