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18/8/27 15:00:00 来源:佚名 访问量:(0)
学校各部门: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2018年9月10日至16日是第21届全国推普周。今年适逢我校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我校将以此为契机,紧扣主题,继续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充分展示我校师范教育技能训练成果,推动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推普周主题为:说好普通话,迈进新时代。
二、组织领导
组长:刘济良
成员:王治浩 惠保德 杨朝红 王珊 徐明成
杜慧敏
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校语委办
三、原则要求
(一)学校各部门要切实重视并认真组织推普周活动,以“说好普通话,迈进新时代”为主题,充分认识语言文字工作在师范院校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加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程度和应用水平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积极组织师生参与推普周系列活动,大力宣传语言文字法规及规范化知识,大力推广普通话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氛围。
(三)结合学校评建工作,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评比、督查活动,净化学校语言文字环境,展示祖国语言文字魅力。
三、主要内容
(一)各学院组织相应的诵读及规范汉字书写比赛,评选出优秀选手及作品参与学校演出或评比。
(二)开展本部门关于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或“推普活动”及规范汉字活动展览。
(三)在校内外为新生及社会其他人员开展关于普通话学习与测试、汉语规范知识咨询及宣传。
(四)在校园内布置宣传标语,借助学校媒体平台宣传推普周活动方案,向师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形成推广普通话、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良好氛围。
四、相关事宜
(一)各学院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制定出本部门推普周活动方案。
(二)各学院于9月25日前将活动方案、音像资料与总结报送校语委办。
(四)学校根据各部门活动情况评选推普周活动先进集体。
语委办地点:综合楼1311,
电话:65502695,
联系人:蒋哲,邮箱:zzsyywb@126.com。
郑州师范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