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14/6/10 17:21:21 来源:语委办 访问量:(0)
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
二、制定并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的行政规章和实施办法,制定年度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并负责指导其落实,对每年度语言文字工作进行总结。
三、建立健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定期召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部署、检查、评估各系、各部门语言文字工作。
四、大力开展语言文字实践工作,积极宣传说普通话、用规范字,努力使普通话成为教学、工作、交流和交际用语。
五、协调各有关部门,利用校园广播、语言文字网、板报专栏、标语标牌等一切手段,全方位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营造校园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的良好氛围。
六、组织好每年的“推普周”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使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成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七、组织和管理好普通话教学、培训和测试工作,做好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办理及发放工作并接受相关咨询和服务。
八、做好有关语言文字工作各类信息资料的建档与管理工作。
九、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科研工作,参与有关语言文字方面的科研活动。
十、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